银川市“真金白银”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发表时间:2022-11-21 08:46:20 来源:宁夏日报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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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川市印发《银川市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鼓励工业企业稳产增产、加大工业项目投资建设、推进工业企业发展提质增效、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等方面,全力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若干措施》在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开展有效帮扶助企纾困。聚焦物流受阻、原料短缺、资金周转、订单不足、用工紧张等问题,制定工业企业复产稳产满产行动方案,对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指导企业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企业首次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分层级给予奖励支持。

同时,支持工业企业稳产增产,对2022年四季度产值增速超过30%的市级“白名单”工业企业(自主实行闭环运行模式),按照产值增长部分的0.2%,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增产奖励;对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扩规提速,对当年纳规入库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当年产值超过1亿元、增速超过市级产值平均水平的工业企业,按照年产值增量的0.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骨干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及“大数据+产业”精准招商,在各县(市、区)、园区项目招商引资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对新引进区外投资额度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照当年入库工业投资总额(不含土地出让金和政府代建厂房投资)的0.2%,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奖励。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高端、适用的技术装备,特别是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应用,对通过淘汰老旧设备实现设备更新的企业,按照新设备购置金额实际支付的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补贴;其他入库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制造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可延续至2022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并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为困难工业企业减免租金;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的工业企业推行税收事项容缺办理,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有关资料的工业企业免予行政处罚,有关记录不纳入信用评价。

《若干措施》还在缓解企业库存和原材料上涨压力、鼓励企业绿色化转型、强化企业数字化赋能、加大企业金融信贷支持、加大产业人才引育力度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见习记者 何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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